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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对象临时性救助

2017-09-01 10:14

来源:本站

一、服务对象

困难群众

二、项目背景

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三、项目介绍

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
    (一)因患急重病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仍然很高,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
    (二)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自费择校)。
    (三)因遭遇灾害、车祸(非交通肇事者)等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或身亡、重伤,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原则上每户每年只救助一次。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临时救助的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按照户主申请、社区(大队)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乡镇核实、慈善会审批的程序办理。填写《东西湖区慈善会临时救助项目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困难原因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大队)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入户调查,及时提交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并进行公示,对群众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在《东西湖区慈善会临时救助项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街(办事处)民政办。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对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上报区慈善会进行审批。
    区慈善会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过多年的救助,缓解了困难家庭因为突发性事件期间的生活问题。

四、执行单位

东西湖区慈善会于2005年12月成立,本会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宗旨,以为民解愁,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人和困难群体为目的,运用慈善资金开展公益性社会救助活动,减轻政府的压力。

点击了解更多项目内容

 


武汉市慈善总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3楼
电话:027-85729696 传真:027-85729696邮编:430015
法律顾问:武汉市易斯创律师事务所 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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