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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困境儿童、幸福家园、慈善医疗项目实时数据统计:

  • 总筹款数{{alltotalIncomeAmoun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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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关爱基金项目介绍

湖北是革命老区、兵源大省,为做好退役军人关爱工作,加快形成管理机构、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三位一体、并驾齐驱的管理服务格局,经湖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指导下,湖北省慈善总会设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利用移动互联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着力构建服务广大退役困难军人的社会关爱体系。所募基金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用于对全省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关爱。

基金管理办法

一、 为规范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关爱基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央、省有关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总会章程》《湖北省慈善总会信息平台管理办法》《湖北省慈善总会内设专项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指关爱基金,属湖北省慈善总会内设专项冠名基金,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对外以湖北省慈善总会名义开展公开募捐,动员社会力量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省、市、县冠名的关爱基金名称分别为湖北省慈善总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湖北省慈善总会××市、州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湖北省慈善总会××县(市、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省、市、县三级关爱基金按本办法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分级筹募、独立使用。

三、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关爱基金的指导单位,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以湖北省慈善总会志愿者身份参与关爱基金的募集、管理,受湖北省慈善总会委托按职责权限对关爱基金进行审核、审批并代为发放。

四、 省级关爱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开展全省性专项关爱项目及在全省有影响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的关爱行动。市、县两级关爱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湖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库内、现行政策保障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对象。

基金筹集与账户管理

一、 关爱基金的主要来源为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湖北省慈善总会及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动员社会捐赠和困难对象经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利用关爱基金平台发起的众筹募捐。

二、 湖北省慈善总会负责将关爱基金向民政部“慈善中国”平台、湖北省民政厅备案为常年开展公开募捐的项目。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可以关爱基金名义,常年开展合法的公开募捐活动。

三、 湖北省慈善总会依据本办法,在研发关爱基金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时,为省、市、县三级统一预设相应的冠名基金,由省、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工作人员登录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微信公众号认领,激活其互联网募捐功能。

四、 关爱基金开展互联网募捐,由湖北省慈善总会依法委托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益宝”研发并提供平台支持。基金的互联网募捐平台入口为“湖北慈善关爱退役军人基金”微信公众号。

五、 关爱基金共用一个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共用一个资金专用账户。湖北省慈善总会为每一支关爱基金建立专账,确保基金管理使用准确无误、公开透明、账目清晰。

六、 省、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基于关爱基金平台开展的互联网募捐,自动记入各级冠名的基金名下;劝募的大额线下捐赠,统一进入湖北省慈善总会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备注“省级、××市、县关爱基金”,由湖北省慈善总会在确认捐赠资金到账后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捐赠收据,并公示到各级关爱基金名下。
湖北省慈善总会指定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北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42001127135053005218

七、 为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湖北省慈善总会商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会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中华慈善日(每年的9月5日)前后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的阶段性公开募捐活动,使关爱基金具备可持续发展运行能力。

资助标准

一、 关爱基金的资助帮扶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突出救急难、雪中送炭、优先优待的功能,采取“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的模式,不搞平均分配。基金资助工作,以基金尚有余额为基础,一般根据申请依次资助。关爱基金应以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看病难、生活难、遭遇突发性灾难等为重点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二、 针对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及遭遇突发性灾难受到严重伤害的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拟帮扶对象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后,个人自费在5000元以上且个人无力承担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资助。前述重大疾病的困难对象在3年治疗期内,每年可资助1次。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患尿毒症需要常年透晰的,在基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突破3年的时间限制。

三、 各地针对本辖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照当地城乡最低保障标准,视其困难程度对本人给予1-6个月的临时资助。

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因突发性灾害罹难,参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

五、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见义勇为受到伤害住院治疗的视情予以关爱慰问。

六、 由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特殊性、困难的多样性,对于其他类型的特殊困难,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报经同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对其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关爱帮扶。

监督

一、 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各级关爱基金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基金的募款信息、申请救助记录、审核、拨付记录等通过湖北省慈善总会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平台在线、实时、全流程进行公示。

二、 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保管本级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原始凭证,接受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职能监督部门监督。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湖北省慈善总会派出的专项审计公司负有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三、 湖北省慈善总会每年3月前委派审计公司,对上一年度关爱基金进行审计(以省级审计为主,对部分市、县抽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报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北省民政厅。审计报告原文以图片形式在湖北省慈善总会关爱基金平台公示。

退役军人关爱基金

备案编号:514200005035808364A19001

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数据(共{{fundTotal}}支基金)

累计筹款:¥{{soldier.incomeAmount}}元

累计爱心(人次):{{soldier.incomeCount}}次

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筹款排行榜
基金名称 筹款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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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慈善总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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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项目介绍

“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由湖北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州、县(区)会员单位共同发起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依托互联网搭建链接爱心的结对帮扶平台,助力保障省内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帮助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为湖北省决胜脱贫攻坚战贡献慈善力量。

项目背景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有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儿童权益,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需妥善解决的突出问题。湖北省慈善总会通过现实调查显示,省内困境儿童还存在的家庭生活贫困、亲情关爱缺失、文化教育缺乏等问题,导致这些儿童在安全、心理、教育等方面存在隐患。

帮扶对象及标准

本项目帮扶对象(湖北籍18周岁以下)具体为:
1、无法定抚养人的贫困家庭儿童;
2、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抚养能力的贫困家庭儿童;
3、法定抚养人有一定抚养能力但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贫困家庭)。

资助优先资助对象:父母一方离世、失踪、弃养、重度残疾、重病、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等贫困家庭儿童。
项目帮扶标准为3000元/人/年,包含200元/月生活资助款、春节红包200元、志愿关爱帮扶款400元。

阶段性目标

项目坚持“儿童优先”的理念,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困境儿童带有共性的实际需求,通过生活关爱、亲情关爱、教育关爱、特殊关爱,助力保障困境儿童发展需求,机制性的推动项目实施,力争2019年底前在省内30%的地方慈善会形成工作常态化,实现项目帮扶人次3000人;到2020年底,在省内50%的地方慈善会形成常态化运行,项目运行机制日趋成熟,力争项目帮扶人次实现对等比例增长。

"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

备案编号:514200005035808364P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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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帮扶活动

(一)学龄前(0-6岁):营养关怀
为学龄前困境儿童提供婴幼儿成长类奶粉,让困境儿童不会因为家庭经济问题,导致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发育;提供专业养育的宣教咨询,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二)小学(7-12岁):安全教育
结合儿童安全教育项目,在困境儿童就读学校,集中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教室”项目,提高困境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降低该阶段困境儿童安全隐患。

(三)中学(13-15岁)研学旅行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要求,以项目地域为单位,集中组织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高等学校大型公共设施等开展研学旅行教育,帮助困境儿童了解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高中(16-18岁)感恩培育
针对即将成年的困境儿童,依托各地慈善志愿服务团队,组织他们参与福利院慰问、项目回访评估等公益活动;参观支持项目实施的爱心企业生产基地,开展项目座谈等形式,培育受助对象感恩社会的良好品质,帮其树立正确价值观。

爱心企业可根据捐赠意向指定项目受助群体所在区域和开展专题帮扶活动的类型,湖北省慈善总会“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办公室根据捐赠意向,定制策划专题帮扶活动,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活动执行,以此宣传爱心善举,提高社会影响。

幸福家园项目介绍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在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湖北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州)、县(市、区)慈善会共同发起实施。利用自身公开募捐资质,通过"公益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为村社提供合法规范的互联网众筹募捐服务。

项目以2.7万多个行政村和社区为基础,通过建立村社互助基金的形式,展示家乡风貌,发掘村社"公共·公益" 实际需求,发起众筹项目,开展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公益活动; 以亲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村(居)民及关心家乡建设的热心人士参与到村社共建中来,共同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慈善力量。

运行模式

项目进展

推荐项目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

备案编号:514200005035808364A18001

{{jigouName}}项目数据

  • 慈善募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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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gouName}}"幸福家园"村社排名
村社名称 筹款额(元) 村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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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据可视化系统—实时监控 点击可打开大屏数据

慈善医疗项目介绍

“慈善医疗众筹”项目由湖北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州、县(区)慈善会共同发起实施,在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开展医疗个人求助提供规范的互联网众筹募捐服务,助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调研组调研“慈善医疗众筹”项目

2017年12月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右)率调研组调研“慈善医疗众筹”项目。 调研现场,委员们纷纷给这个项目点赞。在王名委员看来,这个平台是贯彻落实《慈善法》一个很好的范例,法律中有规定,个人发起募捐要跟具备相应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而且要通过指定信息平台,该平台解决了个人公开募捐的法律困境,而且把网络募捐“晒”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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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点

一、是身份合法。湖北省慈善总会是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技术支持平台“公益宝”系国家民政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是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接口国家标准的制定单位;

二、是方便快捷。通过这个项目,有需求的贫困患者可以在手机上便捷发起筹款,所筹善款可由患者在手机上直接拨付至医院收费系统,可以边筹边用真正起到“救急难”的作用;

三、是公开透明。筹款项目及善款管理使用情况社会各界均可通过手机查询;

四、是结算规范。患者治疗结束,医院的结算系统会自动生成报表,与湖北省慈善总会统一结算,保障善款善用。

目前,平台已经获准接入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大病众筹患者经济状况自动核实。项目可以实现患者诊疗记录、募捐记录、善款管理使用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的多维度互证,成为全国现行最规范的贫困患者众筹模式。

"慈善医疗众筹"项目

备案编号:514200005035808364A17001

{{jigouName}}项目数据

  • 慈善募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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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医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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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据可视化系统—实时监控 点击可打开大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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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筹款额(元) 救助人数 低保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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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慈善总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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