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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慈善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20-09-16 00: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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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共青团中央志愿者行动中心、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腾讯公司、腾讯公益基金会等高校、慈善组织与企业的15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讨论,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会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谢琼教授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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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教授首先指出,今年是《慈善法》实施四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亦启动了首次执法检查,目的是推动我国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和慈善政策走向完善。《慈善法》实施四年以来,总体上促进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而网络慈善成了最具活力的一张亮丽的慈善名片,它作为我国慈善领域的新业态,不仅促使我国慈善事业走向了平民化、大众化,而且极大地推动了慈善领域的机制创新,因此,网络慈善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具有重要的总结和研究价值。他指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与腾讯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此项课题研究,目的在于总结网络慈善在我国的发展进程并反映其带来的深刻影响。他还指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去年底即决定筹建慈善分会,现在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即将举行慈善分会成立大会暨研讨会,这是为了搭建稳定的全国性慈善学术交流平台、建立一支专业的慈善研究队伍、凝聚学界的共识与合力、进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推进的慈善领域研究工作重点是《慈善法》实施评估研究和网络慈善研究两项,前者已经完成了1个总报告和13个专题报告,基本完成了预定研究任务,14个报告均已提交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参考;这次研讨会专题讨论网络慈善发展问题,力求能够通过研究报告的形式反映我国网络慈善发展情况。他对腾讯公益的支持表示感谢。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介绍了课题研究过程和自己负责执笔完成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研究主报告初稿的基本观点。她指出,自6月组建课题组以来,课题组成员经过实地调研、文献收集整理和小型研讨等过程后,完成了主报告初稿。她向与会者介绍了目前形成的研究报告内容,系统梳理了网络慈善发展的历程、特点、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现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她还通报,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慈善法执法检查,在主报告初稿基础上向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交了网络慈善发展与法律完善的专题报告。

与会者对此项研究的价值给予高度认同,对形成的初稿给予了肯定性评价,同时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不足和我国网络慈善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中国慈善联合会原执行秘书长彭建梅认为,《慈善法》实施四年来,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借执法检查的东风,开展网络慈善专题研究并发布研究报告,可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反思问题,推动《慈善法》的实施和网络慈善的发展。她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对网络慈善的理解要更具前瞻性地进行思考,不能将网络简单地从工具化角度理解,要把其理解为慈善的新业态。第二,进一步完善研究报告的目的性。报告应更具问题意识、更具针对性,这同时也需要政策的完善与支持。第三,互联网企业发展慈善,要具有包容性,在网络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有些许瑕疵是可以接受的,要以积极、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国网络慈善事业发展。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书记张朝晖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在肯定研究报告初稿的价值的同时,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报告要更立足于面向未来网络慈善的创新,明确网络慈善概念的界定。第二,厘清网络与实践的关系,将网络中的部分规则直接引入现实操作中,会出现诸多问题。第三,目前报告中文献对于现实发生的事件的关注度还需要更加全面、深入。第四,网络慈善呈现的问题是因为技术产生,也可以利用技术解决,但其中要有价值观和立场的确立,这其中需要自律和自治能力的建设。第五,网络慈善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制度变化有所脱节,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匹配的制度支持。

中国慈善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刘佑平指出,理解网络慈善的核心要先分析慈善和网络之间是何种关系以及二者的异同点。网络是自由的,慈善是自愿的活动。但是慈善的变化是缓慢的,网络的变化是飞速的,要先界定什么是网络慈善,分析网络对慈善的影响,明确网络对捐赠、传统组织、受益方、志愿者、监管者等方面产生的变化。目前报告对新的事业进行了一个全景式的扫描,完成了生态的描述。接下来,报告的修订要关注积极的方面,尽量关注政府如何鼓励网络慈善的发展、捐赠人如何参与慈善事业等,鼓励慈善要适应和运用变化,监管者也要适应这种变化,要考虑如何将整个行业培养起来、如何增加社会信任,要能够造福老百姓。此外,针对监管问题,目前监管的法律规制已经足够,不应当增加规制,应让平台兼组织内部多协商、沟通,鼓励、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党生翠根据报告内容提出五点建议,一是互联网公益作为创新的产物也离不开传统慈善,如何处理创新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问题需要在学术上进一步思考;如何处理新的互联网平台和传统公益组织的“互联网+”之间的关系需要在报告中有所体现。二是借鉴其他领域的垄断研究总结创新模式时,要明确组织的内生秩序如何发生,集体行动的逻辑在哪里,个例分析固然重要,但更要对理念、观念、价值层面有所把握。三是可以进一步梳理互联网企业所发挥的公共平台属性和作为企业的利益诉求、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互联网公益组织真正发展的逻辑、动机。四是行业的预测性和前瞻性内容应在报告中有所体现。五是报告需要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呈现,让学界、业界和大众都能够有所了解,且更加具有针对性。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李莹从网络慈善开展形式方面给出建议。她指出,第一,要关注线上和线下组织如何合作以保证募款的进行和最终资源配置的良好结果。第二,应该关注网络慈善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满足募款人的需求,如果预期不符,如何通过线下组织进行介入。第三,界定网络慈善是否能够同线下慈善进行讨论,包括慈善组织、个体及其责任义务是否可以进行分解,便于人力、职能的确认,更加便于后续任务执行。

中华慈善总会筹募部主任刘芳从传统慈善模式出发,将传统慈善与网络慈善进行了对比。她指出,首先是对捐赠方式的冲击。由以往的有钱人、大型企业、行政系统的捐赠方式,变为非常重视公众捐赠的方式。这是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其次,是信息化网络平台的搭建需求。网络和信息技术带来的筹款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项目的管理、网络舆论的应对以及网络信息化的公开等各个方面的业务都渗透了信息化的需求。最后,是对业务内容的冲击。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慈善与很多领域的业务具有交叉、融合、碰撞。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栗燕杰认为:第一,原理上,网络募捐是慈善组织天然的权利。长远来看,网络募捐的备案是对权利的确认,而不是赋权。第二,包括网络募捐在内的募捐法律制度很大的问题是吸引力不足。部分活动是绕过或者规避了法律制度,所以应该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让活动在法律制度内进行。第三,平台问题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备案和募捐资格办理的平台应该与政府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起来,未来募捐平台应该是开放的态势,是随意选择的权利。

腾讯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表示,第一,报告还需要厘清网络慈善的概念。第二,要从立意上去研究互联网的出现对慈善事业的改变,因为慈善事业的改变对整个中国的社会,尤其是对社会救助、弱势人群的帮助、精准扶贫等国家级别的议题有正向的改变。第三,在个人求助领域,老百姓是否有利用互联网进行求助的权利是关键问题。网络慈善实际上是一个赋能问题。企业的行为实际上是赋能行为,通过赋能慈善组织推动其发展。而互联网平台是否能推动事业发展,对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的重建等方面是否有影响,甚至是信任的重构,都值得思考。第四,监管问题中,不是法律的监管不够,而是过多。做慈善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但完成资源和人力投入后企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值得讨论。

腾讯发展研究办专家顾问窦岩针对报告提出三点思考。一是概念问题。对于公众而言,要厘清公众的误解,否则会深化对于网络慈善以往的误解。二是网络组织发展不平衡问题。头部与小微共存是不可改变的,正是头部企业的存在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一个企业组织做慈善实际上是承担了政府的部分责任,发挥的到底是推动作用还是其他作用需要思考。三是监管的问题。现在的监管方式过多,应该厘清哪些内容是要政府进行监督,哪些内容应该要松绑。

腾讯集团公共事务部副总裁肖黎明对郑功成教授亲自关心此项研究表示感谢。他针对报告内容指出,首先,报告中要突出传递网络慈善发展的正向声音,结合国情服务于国家的发展战略。第二,报告要更具有包容性,整体基调要往正向走,而且对于网络慈善还要有更加清晰的界定。第三,需要突出明确网络慈善的募捐平台内容,明确其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作用。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和热烈讨论后,郑功成教授作了会议总结。他指出,此次研讨会是一次有思想深度的交流,每位发言人的观点都值得课题组认真消化并进一步充实主报告,同时还要有若干辅报告,可以案例解剖的形式呈现。他强调,开展此项研究的目的,一定是为了促使中国网络慈善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报告的主基调应当是建设性的,牢记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包括网络慈善在内的整个慈善事业不断发展,这也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成立慈善分会和建立一支专业、理性的慈善研究团队的初衷与落脚点。他还指出,针对会议上大家提出的关于网络慈善概念、参与慈善主体、政策完善等问题,课题组还需要继续厘清关系并给予理性分析,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及慈善的本质,找到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平衡点,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为推动中国网络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真正的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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