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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光、金楠娟: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应知其所由,识其所在,明其所往

2022-12-21 14:52

来源:慈善公益报

文章来源:慈善公益报  作者:周秋光 金楠娟


慈善古已有之,历经近代、当代之变迁发展,正逐步实现从“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新跨越。慈善的“高质量发展”不同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须立足于慈善事业从传统到近代、到当代、再到未来的相互连通。要在全面判断新时代的环境基础上,实现慈善事业形式更多样、慈善施与者与受众面更多元、慈善组织管理更规范、慈善公信力和透明度更提高、慈善治理监督机制更完善,慈善研究更深入,不断优化发展模式、提升内在动力。

在慈善学术研究视角里,始终存有两大缺漏,即定义不清、古今断联。一方面,简单地将“慈善”与“社会保障”相等同,过分夸大“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研究中打通学科壁垒者甚少,甚至存有知慈善史而不及慈善学,知慈善管理而不及慈善史的现象。其实不能离开传统谈当代、不能离开历史谈现实。传统与当代的因承关系不可割裂,历史的生命力恰恰是在现实中存续的。

基于此,对慈善事业的把握,须在方向上“正”、在问题上“准”、在认知上“全”,从而达到正确定位慈善事业,准确了解慈善事业历史转型,全面认识慈善的发展路径和未来走向,真正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道路,将慈善事业和慈善工作推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度。


一、知其所由:明确慈善、慈善事业、慈善文化的定义、相互关联及其时代特征与影响

一是要明确慈善、慈善事业、慈善文化三者各自的定义。从定义本身来看:“慈善”是指人类精神世界之慈心与物质世界之善行两个层面的集合。慈善事业依照慈善法所界定的“大慈善”,既包括捐赠、扶贫、济困、助残等多种慈善形式,也含有文化、教育、医卫等公益内容。“慈善文化”有着文化应有的三个层次,即表层(物的层次),里层(心的层次)和中间层(心物结合的层次)。

从动态实践来看:“慈善”经历了由传统扶贫济困的“小慈善”到“大慈善”逐步转变。“慈善事业”存在着传统慈善、近代慈善、当代慈善三种类型,历经两次历史转型,呈现出“扬弃”式的演进状态。“慈善文化”也经历了由古代、近代到当代的转变,扎根于中华传统文化土壤,不断产生适应中国国情新的慈善思想和理念。

二是要明确慈善、慈善事业、慈善文化的关联。慈善事业是慈善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两者相辅为用。慈善事业发生在前,慈善文化积淀在后。慈善文化是慈善事业生命力的延续和再现。慈善事业通过慈善文化形成传统,又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运行产生作用和影响。各国别、各地域的慈善事业既存在着共同性和普遍性,也存在着特殊性和差异性,它们最终都将消失,但通过积累和沉淀的慈善文化却被完整地保留下来。

三是要明确慈善、慈善事业、慈善文化转型阶段的特征及其影响。在古代,慈善事业与农业经济相适应,政府成为社会救助的主体,民间慈善作为政府救助之补充,呈现官办、宗族、宗教和社会四种慈善交相运行的历史格局,其救助方式是养济为主,重养轻教。救助范围局限在本乡本土的熟人社会,并有着严格的道德评核标准。

近代,施善者将做慈善视作社会责任与担当,民间慈善成为社会救助的主体,大批慈善家群体和慈善组织涌现,善款来源广泛,救济方式和手段先进,开启了中国慈善的新面貌。

新中国成立初,慈善事业一度停滞。直到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1994年慈善事业才得以正名,沉寂多年的慈善事业终于恢复。

2008年,“全民慈善”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开始了第二次转型,社会捐赠大幅增长,慈善组织日渐增加,慈善活动范围扩展到社会公益领域,慈善事业的国际化程度得到提高,慈善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中运营……党和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二、识其所在:正确为当代慈善事业合理定位

慈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存在对慈善定义、地位等等方面的一些误区。想要发展好新时代慈善事业,当务之急,就是要正确把握其定位,不能过分夸大其作用。目前要消除的误区主要有二。

一是针对“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或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讲法,其根本在于未厘清政府救济与民间慈善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从狭义的“小慈善”到兼有慈善和公益的“大慈善”,扶弱济困、养老哺幼、助残恤孤、服务社会和助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是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自愿共享机制的慈善事业与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二者内容和功能具有一致性。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需注重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结合。

另一方面,现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由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主体、并由政府主导,社会团体、个人自发参与的慈善事业是其重要补充。因此慈善事业只能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而绝不是其重要或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针对“要以第三次分配助推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这种说法,其根本在于未弄清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各自的含义与三者间的关系。

其一,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中的关键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均指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这首先明确了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社会功能。

其二,第三次分配不等于实现共同富裕,慈善事业也不能直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也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更多地要靠的是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去发挥作用,尤其是要通过第二次分配中的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政策来调节贫富之间和地域之间的差距,尽可能去达到公平。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只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助力和补充,并不能发挥主力作用。何况慈善捐赠纯属自愿,不能强迫。

其三,慈善不限于富人帮助穷人。慈善讲究的是个人自愿、流程透明,需要的是公众参与和全民慈善,并无固定的群体和对象,普通百姓均可行善和做公益,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只要怀有慈心善意,爱人、爱物、爱社会,皆可认为是慈行善举。


三、明其所往:认清当代慈善事业发展趋势和走向

身处当代慈善事业的发展转型之中,需要认清当下和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趋势,使得人人皆可慈善,最大程度地发挥慈善的功用。

当代慈善事业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新征程,正在经历如下变化:一是慈善事业的公益化转向,从帮扶弱者、只关怀人的传统思维逐渐转向关怀人的公共利益和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界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保护。二是“全民慈善”现象的普遍可见,从个人到群体,从固定到非固定形式方法,当代参与者有了更多样的慈善公益行为选择。三是法制与慈善的深度融合,从慈善法的颁布到商讨修改,慈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四是慈善事业的专业化方向转变,体现在慈善资本运营方式的专业化和慈善专业管理人才的专门化。

除了物质层面,社会生活与精神生活层面也要最大程度地发挥慈善事业的补充助推作用。

一是要认清慈善事业之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慈善事业通过扶危济困、济穷济急,有助于缓和贫富差距所造成的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如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事实依然存在,政府的全面社会保障机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包罗万象,而慈善事业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和优势恰恰成为新时代弥补社会保障不足的有力补充。

二是要认清慈善事业之于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2020年底,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宣告了新的历史性跨越。在这场攻坚战中,慈善事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它在补足民生短板、助力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但亦要摆正定位,客观评价,不能过度夸大其作用。

三是要认清慈善事业之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作用。中华文明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凝结出恤老慈幼、扶弱帮困、乐善好施的优良慈善传统。传统文化中的优良美德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丰厚的精神滋养。现今,随着物质文明的极大丰富,精神文明建设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在很多领域不断滋长蔓延,导致道德严重失衡。在整治“道德滑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慈善事业的作用依然重要,不可或缺。


注:作者周秋光系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金楠娟系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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