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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救助

2017-09-01 16:46

来源:本站

一、服务对象

    特困家庭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 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支出过大、超过家庭收入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日益突出,高额的医疗费用让不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地缓解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新洲区立足“社会政策托底”,突破现行社会救助瓶颈,建立阳光救助机制。

三、项目介绍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阳光救助机制。我区在现行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之外,制定《新洲区阳光救助实施办法》,凡收入超过低保或低收入标准,因突发事故或重特大疾病造成支出过大、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一是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照城乡低保月标准的3至6倍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年度合规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3万元、4万元以上的,分别按30%、40%、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封顶线为5万元。阳光救助的出台,先后救助了患ECO病的吴金茜、患脑动脉瘤的潘淑珍、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周沁芷等因病致贫家庭。

  (二)发挥慈善作用,实现救助可持续发展。新洲慈善闻名荆楚。由于没有上级资金支持,我区以阳光救助为主题发起“慈善一日捐”倡议,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踊跃捐款,共募集资金2327.89万元,同时区级财政配套500万元,首笔阳光救助基金达到2800多万元。为了减轻区级财政负担,实现救助的可持续发展,我区申请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新洲区社会救助基金会”,选举湖北“慈善之星”、新八建党委副书记喻友旺同志担任基金会理事长,由基金会全面负责基金的募集、运营和监督管理。按照基金保值增值原则,基金会将2800万元的基金委托区国投公司运营,年增值252万元。目前增值部分基本可以保证阳光救助的实施。

  (三)树立为民情怀,提高救助工作效率。阳光救助是救急救难的工作,必须以人为本,优化流程,提能增效。一是区民政局抽调业务精干力量组建阳光救助工作专班,负责阳光救助的审批和资金拨付;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制发阳光救助审批表,个人申请、村(社区)申报后,所在街镇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放。

四、执行单位

新洲区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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