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7 21:12
来源:新洲区慈善会
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9月2日,武汉市新洲区慈善会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慈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社区、走近群众。
“个人和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不得自行开展募捐活动......”当天上午,新洲区慈善会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新洲区邾城街旭新社区和李集街李集社区,向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宣传解读《慈善法》《湖北慈善条例》的相关内容。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线上募捐合法性问题及个人求助问题,工作人员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详细的讲解说明,促进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理念深入人心。
据了解,《湖北省慈善条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完善了慈善表彰制度,加强慈善财产的管理,规范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补齐应急慈善的短板,构建了全方位的监管格局,确保每一笔善款、每一项物资可查可控。
据统计,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五万份,实现新洲区街级社区、社工站全覆盖,进一步加深市民对《慈善法》《湖北慈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明白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团或个人不能发起群体捐赠,如果确实是要发起慈善项目,必须要与慈善会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合作,才能保证募捐物资和活动的合法性,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引导,确保辖区内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邾城街旭新社区副主任邓芙蓉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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